审批事项: | 新闻记者证核发的初审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规章]《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4号) 第八条 新闻记者证由新闻机构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申领新闻记者证须由新闻机构如实填写并提交《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以及每个申领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申报材料。 第九条 新闻机构中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三)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 本条所称“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是指新闻采编人员与其所在新闻机构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 (一)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者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 (三)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四)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 ||
办理条件: |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准予申请新闻记者证: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 (4)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免考条件; (5)与新闻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二)申请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2)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机构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 (3)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4)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限制从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