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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护照和台湾通行证

审批事项: 我要办理护照和台湾通行证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交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交验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上述第(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现役军人,除提交上述第(1)(2)项申请材料外,还应交验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并提交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国家移民管理局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依据: (1)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2)收费标准 ①护照120元/本。 ②护照加注20元/次。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