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2.《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 )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号) | ||
办理条件: | 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如:随子女居住,帮子女带孩子的老年人。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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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