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返回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审批事项: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条第一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号)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为设立、注销商事主体的资格及变更相关事项,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商事登记机关将申请事项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并按照规定予以公示的行为。 商事主体,是指依法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商事登记机关,是指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第一款 商事登记机关负责商事登记及其监管工作。
第八条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包括: ㈠名称; ㈡住所; ㈢类型; ㈣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㈤投资人及其认缴出资额; ㈥认缴出资总额。 前款第三项所称类型包括法人商事主体和非法人商事主体。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商事主体的类型分别规定商事主体登记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十二条第一款 设立、注销商事主体的资格及变更相关事项的,申请人应当依照本条例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4.[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备案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238号)
第六条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包括: (一)公司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认缴注册资金; (三)合伙企业:名称、住所、类型、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认缴出资额、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四)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住所、类型、投资人姓名、出资额;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成员出资总额; (六)各类分支机构:名称、住所、类型、负责人; (七)个体工商户:名称、住所、类型、经营者姓名。
办理条件: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1楼5-.6号窗口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