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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第二十条
办理条件: 已获本局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已竣工并具备竣工审核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