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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审批事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办理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延期申请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部门内部核查)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