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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

审批事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修正)第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子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办理条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行驶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企业章程文本
拟聘用承诺书
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材料
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证明材料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
从业资格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驾驶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
停车场地的租借合同
停车场地的场地平面图
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