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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增减

审批事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增减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2号第三章第十八条“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或因工作调动、辞职、死亡等原因减少人员……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或因工作调动、辞职、死亡等原因减少人员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
个人工资基金核减证明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