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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审批事项: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规章]《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 第十九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条件: 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注销申请登记表
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