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我要办理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工程建设许可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服务依据: | |||
办理条件: |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申请条件: 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申请条件: 1.应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应取得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条件: 1.应取得项目联合审查意见或规划技术审查意见; 2.建设项目位于中心市区;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
重大工程应报市政府研究的,应提供市政府会议纪要
节能审查意见
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地位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使用土地有关材料文件复印件一份
涉及房建的项目,在核发许可证前应提供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凭证或配套费减免审批表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联合审查意见或规划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或工程设计方案
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涉及房建的项目应提供人防设计审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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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