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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约 -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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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

审批事项: 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规范性文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60号公布,2022年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第42号修正)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条件: 1.在经营服务所在地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分支机构,并在经营服务所在依法纳税。同时具备投诉处理、驾驶员培训、网络监控等本地化服务管理能力; 2.法人企业取得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3.在经营服务所在设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以及相应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与监管平台信息共享。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