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返回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审批事项: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
办理条件: 已办理医疗救助对象登记人员及符合救助条件人员。遇到年度高峰期,系统大面积停机升级、单次受理金额大于5万元、需核实票据、疑难件等少数情况,仍为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医疗救助申请卡》
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