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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补发

审批事项: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补发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
办理条件: 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