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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新办

审批事项: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新办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1、[规章]《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第八十六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前,应当进行产品备案。 2、[规章]《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第八十六条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前,应当进行产品备案。
办理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可办理: 已办理产品备案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
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生产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生产负责人的职称证明复印件
生产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
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质量负责人的职称证明复印件
工艺流程图
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明复印件
证明售后服务能力的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