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乙级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设立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确认 | ||
服务依据: | 1.[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2.[其他]《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 899—2010) 5.2.2 乙级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燃放作业设备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万元; b)近5年承担过的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不少于10项,或者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不少于20项,未发生较大以上燃放作业责任事故; c)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7年以上燃放作业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设计作业不少于5项,或者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设计作业不少于10项; d)燃放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4人),燃放操作人员不少于2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e)有电脑程控燃放设备。 | ||
办理条件: | 一般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乙级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燃放作业设备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万元; 2.近5年承担过的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不少于10项,或者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不少于20项,未发生较大以上燃放作业责任事故; 3.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7年以上燃放作业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设计作业不少于5项,或者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设计作业不少于10项; 4.燃放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4人),燃放操作人员不少于2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5.有电脑程控燃放设备。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申请表
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前5年实际承担的相应级别燃放作业项目的业绩材料(近5年承担过的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不少于10项,或者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不少于20项,未发生较大以上燃放作业责任事故)
技术负责人和燃放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4人)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燃放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燃放操作人员不少于2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技术负责人主持(设计方案排名第一位)的燃放作业项目业绩(主持过的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设计作业不少于5项,或者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设计作业不少于10项)
技术负责人从事燃放作业技术管理工作简历(7年以上燃放作业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授权办理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