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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失业一件事

审批事项: 我要办理失业一件事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2. [行政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六十一条:……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登记证的样式,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失业保险相关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等规定。
办理条件: 1.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由本人到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每月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2.《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3.职业介绍: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
4.申领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银行卡或存折(领取待遇时提供)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失业一件事登记表
2寸彩照一张(办理就业创业证实体证时提供)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