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教育局

返回

中等职业学校变更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审批事项: 中等职业学校变更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三十三条 职业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三)有与所实施职业教育相适应、符合规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教学及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资源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经费来源。
办理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3)有与所实施职业教育相适应、符合规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教学及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资源等;(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经费来源。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
学校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民办机构财务清算报告
学校财产移交清单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