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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

审批事项: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规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修正)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的要求;(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
办理条件: 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车辆符合许可要求; 三、车辆按要求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通过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可查询到车辆信息。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道路运输证》年审、换证申请表》
机动车行驶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原《道路运输证》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材料
身份证明(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车辆正侧面45度角彩色照片
罐体质量检验报告
承运人责任险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