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返回

丧葬补助金申领

审批事项: 丧葬补助金申领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第七十一条: 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经办机构根据工伤发生时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办理条件: 在泉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亡职工,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待遇。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
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工亡职工身份证
死亡材料
法定继承人公证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