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返回

道路客运班线备案事项变更(含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号牌变更)

审批事项: 道路客运班线备案事项变更(含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号牌变更)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公布,交运便字〔2014〕181号修订)第六章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七、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和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变更程序(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变更程序1.道路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更名的,应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提交《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变更申请表》,由原许可机关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同意变更的,重新核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3.道路客运班线途经地点变更的,应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提交《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变更申请表》,由原许可机关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同意变更的,重新核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4. 道路客运班线在起讫地辖区内变更客运站点的,经营者应向站点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变更申请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同意变更的,由原许可机关重新核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办理条件: 具备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资质,变更客运班线备案事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客运班线或旅游包车运力备案变更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件(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