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_变更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卫法监〔2007〕146号)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名称(不包括迁址)的,应当向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 ||
办理条件: | 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机构,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可以办理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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