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的通知(海政法〔2018〕123号)第八条 备案作业事项:1.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2.航道日常维护;3.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4.可能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 ||
办理条件: | 1、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2、航道日常维护3、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4、可能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书,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与通航安全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施工作业方案
已制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证明材料、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与施工作业的合同或协议书,施工作业单位的能力证明文件,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必要时),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必要时),专项维护申请(必要时)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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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