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涉及机关保)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 | ||
办理条件: |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可以办理。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45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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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