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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市级)

审批事项: 水利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市级)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规范性文件]《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 第五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 618-2021)编制。
办理条件: 1、中型水利工程、新建小型水库、本设区市范围内跨县区水资源配置,以及要求由市级负责审批的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2、项目法人已组建或筹建;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完成。项目需符合已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项目进行水资源配置的还需符合已批准的“水资源配置规划”。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