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保全证据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 ||
办理条件: |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事项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3)需要保全的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保全的证据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收费依据: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
收费标准: | 01 |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即证据保全涉及的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合同协议、 财产权利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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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