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申请(涉及企业保)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关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的规定。 | ||
办理条件: |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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