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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变更

审批事项: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变更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变更。
办理条件: 已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经营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发生变化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材料,租用的场地还应提交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材料,质量检验人员还应提供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材料,允许外协的设备,应提交合法的合同书
维修管理制度材料,包括业务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环境保护措施材料
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除提交1-7项材料外还需:(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材料(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4)安全操作规程材料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备案的,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维修经营相应条件的承诺书。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