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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外国人工作许可与工作类居留许可

审批事项: 我要办外国人工作许可与工作类居留许可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办理条件: 外国人工作许可办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2)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2)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条件或符合外国专业人才(B类)申请条件。
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
外国专业人才(B类)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或国(境)外人才来闽、来厦工作指导目录及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条件:
1、持Z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申请签发工作类居留证件。
2、具有下列情形,已办妥B类以上工作许可,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可直接办理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
(1)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按照《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原工作类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换发停留证件,在停留有效期限内又被其他企事业单位聘雇的。
3、已取得工作类居留证件,因继续在原单位工作需要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居留期限;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
4、持工作类居留证件,经外国人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变更单位工作的,可以申请换发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
收费依据: 外国人工作许可免费办理;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不满1年400元,1年(含)至3年800元,3年(含)至5年1000元,居留许可变更200元/次。
收费标准: 01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复印件)
涉外单位备案材料(提交邀请单位备案表、承诺书等)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纸质,附符合照片规范的两寸彩照,加盖单位公章)
对外国人延长居留期限、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上述条款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居留事由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已上传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B类)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电子、需核验原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电子、需核验原件)
外籍华人需提供国籍认定的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对居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的外国人补发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证件,以及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以补发居留证件。
工作许可证及工作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