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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设区的市级)

审批事项: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设区的市级)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第九条 ......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地质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办理条件: 在城市或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一)确因建在流砂、暗河等地段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的;(二)除高层建筑外,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四百平方米的。
收费依据: 1.非工业项目的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1600元/平方米;2.工业项目中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800元/平方米。闽价[2014]房34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4〕347号)。
收费标准: 指定窗口收费,已实现网上缴费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福建省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设计总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程地质论证报告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