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新办)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指南(范本)》(建审许可服务网www.jsxk.gov.cn公开发布) 予以许可的条件: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行为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行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隐患,但经采取国家安全防范措施可以消除的,且由国家安全机关提出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方面的防范要求,申请人按照防范要求制定防范方案报国家安全机关审核同意的。 | ||
办理条件: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行为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行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隐患,但经采取国家安全防范措施可以消除的,且由国家安全机关提出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方面的防范要求,申请人按照防范要求制定防范方案报国家安全机关审核同意的。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建设申请书
项目单位身份材料(包括项目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说明文件
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或1﹕500总平面图
建设项目整体规划涉及方案或内部智能化集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等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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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