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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备案

审批事项: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备案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办理条件: 1.已编制完成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且已修改并经专家确认。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预案文本及风险评估结果、应急资源调查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