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返回

市直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综合评委会)评审

审批事项: 市直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综合评委会)评审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闽职改字[1993]19号《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五条
办理条件: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民营、股份制企业)中直接从事机械、电气、电子、轻工、化工、环保、地质矿产、路桥、测绘、科技管理(不含土建、水利、林业、水产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和《关于完善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州市公务员局会议纪要〔2011〕2号)文件规定评审条件的,可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收费依据: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收费标准: 指定窗口收费,已实现网上缴费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6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评审委托书原件;
评审表;
预审表(原件并附电子表)
简明表;
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总结或技术代表作(原件)注:破格提拔需提供正式发布的论文
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学信网学位、学历验证码)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中级需提供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