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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注销

审批事项: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注销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规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
办理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1.终止食品添加剂生产; 2.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 3.食品生产许可被撤销; 4.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