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法人、名称等变更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修正)第十八条第二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 ||
办理条件: | 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道路运输企业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副本
《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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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