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增加受托生产产品)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服务依据: | [规章]《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一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备案。备案凭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 ||
办理条件: |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可办理: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内容发生变化的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申报材料: |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