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上市后备企业认定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0﹞37号) | ||
办理条件: | 按照《公司法》规定登记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其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最近三年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列入上市后备企业(科创板除外)资源库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前三年度净利润累计3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纳税额500万元以上(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减免部分可以合并计算);b)拟在创业板上市,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1000万元以上,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净利润500万元以上。2.列入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符合科创板定位,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b)上一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 20%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最近一年股权融资额不低于 2000 万元、投后估值不低于 5 亿元或实现国产替代进口、弥补国内技术空白。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0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所在县(市、区)金融局(金融办、上市办)推荐文件(市属企业由市直主管部门推荐)
企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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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