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新闻出版局

返回

音像制作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审批事项: 音像制作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规章]《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5号)  第九条 音像制作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制作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制作单位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条件: 依法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