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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分支机构)

审批事项: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分支机构)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 第十条 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拍卖业发展规划;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
办理条件: 1、拍卖企业分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拍卖企业经营拍卖业务3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