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
办理条件: | 1.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2.采取了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港航许可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发改委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含工可、初设的批文),
公安部门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文件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与施工有关的资料、图纸
采掘或爆破论证报告(包括施工方案、警戒方案和应急预案)及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情况确认表
爆破公司资质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爆破人员证书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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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