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我要办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 | ||
审批服务类型: | 公共服务 | ||
服务依据: | ⑴《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⑵《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六条。 | ||
办理条件: | 在泉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亡职工的用人单位或其近亲属申请工亡待遇。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无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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