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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首次申请

审批事项: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首次申请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C3条 具体内容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第C3条。
办理条件: 1.配备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2.具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以及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3.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4.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5.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6.经鉴定评审合格(或符合自我声明承诺换证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特种设备充装单位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公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