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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认定

审批事项: 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认定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0﹞37号)
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第1、2项条件或第1、3项条件:
1、按照《公司法》规定登记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其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最近三年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最近一年净利润200万元以上或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减免部分可以合并计算)。
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所在县(市、区)金融局(金融办、上市办)推荐文件(市属企业由市直主管部门推荐)
企业基本情况表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