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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审批事项: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行政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二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
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及劳动合同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