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
审批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41项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86号)第四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 ||
办理条件: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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