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预约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返回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变更)

审批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变更)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修正)第九条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办理条件: (1)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2)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正副本原件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