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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_遗失补办

审批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_遗失补办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9号)、《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部令第24号)、《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50号)、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08〕29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等10个审查导则的通知》(闽建许〔2015〕298号)文件要求的。
办理条件: 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9号)、《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部令第24号)、《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50号)、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08〕29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等10个审查导则的通知》(闽建许〔2015〕298号)文件要求的。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资质证书增补、更换申请表》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