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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审批事项: 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2号)第六条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条件: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的条件:   (一)已经岸线安全使用的技术评估,符合水上交通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已制定足以消除影响的措施。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条件:   (一)水上水下活动已依法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   (二)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三)已制定水上水下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四)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   (五)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办理条件: 1、水上水下活动已依法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   (二2、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3、已制定水上水下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4、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   5、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通航安全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施工简图)
项目的批准文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
与水上水下活动的合同或协议书(建设、施工单位为同一单位时除外)
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
参与施工作业(活动)的船舶清单
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下列水上水下活动,应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爆破作业的同意文书或意见(申请港内进行采掘、爆破活动)
公安部门同意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的安全许可文件(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安全工作方案(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时)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