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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赠与

审批事项: 自然人赠与
审批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办理条件: "(1)当事人具有从事该行为的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办证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收费依据: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收费标准: 01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赠与财产的权利凭证
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赠与书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若赠与人与受赠人系非近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受赠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赠与人身份证明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