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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政府投资小型工程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审批事项: 我要办理政府投资小型工程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审批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依据:
办理条件: 1.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书面规范。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8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文件:①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地位的材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市政府用地联席会纪要复印件一份(视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海预审意见)(新增用地(用海))或规划审查意见、已批准建设用地文件(未新增用地(用海))
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的,应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的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原件一份或已纳入市级财政投资项目三年计划的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标明建设项目选址意向用地位置范围的选址地点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2000,线型基础设施项目(如铁路、道路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用地边界拐点坐标数据库表(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涉及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按照《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文件等材料
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仅指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申请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非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但申请不招标的项目)
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办理资源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和私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