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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直属水库、非跨设区市中型水库及重要小(1))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审批事项: 市级直属水库、非跨设区市中型水库及重要小(1))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审批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2009﹞24号)
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同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审批。
办理条件: 1、新建水库下闸蓄水后或水库已建成正常运行。 2、已编制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操作文档或联系咨询电话:2213716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00